网红经济不应只是眼前的苟且
网红的江湖,的确存在一些鱼龙混杂的乱象。这样一种网红经济的旗帜能打多久,能否走出“一锤子买卖”的困局,也令人存疑。
“我是个网红。”胡悦对着台下100多个中老年男性居多的听众说。按照胡悦的理解,“在各个互联网领域内比较活跃、拥有一众粉丝的都叫网红。”她2013年9月开始做微商,现在4个微信号全部满员,名下有两家美容相关公司、1家微商、网红培训公司。刚刚把微博粉丝引流到微信上时,她卖一款朋友圈爆款面膜,每单298元,她自己一天接300多单,“对半赚”,净收入4万多。“当然,那个时候我最大的感受不是兴奋,是害怕。”她说。
自称为网红的胡悦,只是互联网经济所衍生的新生态从业者当中的一个。像媒体描述的那样,在网络世界,网红们集万千宠爱于一身。她们穿着各色各样的美丽衣服周游世界;她们不时和明星、富二代传出绯闻。更重要的是,她们还有令人瞠目的赚钱能力。网红发展到如今,已经涵盖了网络时代线上线下的全部场景。一家互联网公司的负责人就慨然表示,2016年,网红就是新媒体,必须是最火最热门的话题。
美女从来都是一个社会永不过剩的资源与话题,她们也从未缺席过对于各种经济形态的参与。在美女愈发聚集之地,正是我们这个商业以及消费时代的风口与高地。而不论是过去的美女经济、粉丝经济还是今天的网红经济,也都无不恰到好处地演绎了“没有美女的行业没有前途”这句网络流行语。从这个意义上说,对于网红经济,我们不妨乐见其成。
当然,乐见固然乐见,“其成”尚需多加规范。网红的江湖,的确存在一些鱼龙混杂的乱象。胡悦在报道中所说,“最大的感受不是兴奋,是害怕。”我猜这样的害怕未必没有充满一些质疑与不安。事实上,胡悦也道出了其中的一些隐忧,比如“没有商业形态、没有规则,就因为你是我粉丝,根本没有任何法律有效文件的情况下,就十几万、几十万往我支付宝、银行卡打。”这种基于简单信任而非规则理性的经济方式,所给人带来的自然不会是“兴奋”,只能是“害怕”。而这样一种网红经济的旗帜能打多久,能否走出“一锤子买卖”的困局,也令人存疑。
事实上,在网红成为经济现象之前,网红们所赖以存身的经济方式已经招致了一些信任危机。比如周梦晗在微信上销售“三无面膜”使消费者皮肤被毁事件。就像这样,许多弄不清来路、没有质保与售后的产品一时之间借助网红滥殇于一些网络平台之上,也是不争的事实。而与此同时,由于网络营销“门槛低”、“谁都可以发布”的特征,也使这种网红营销行为成为一种监管难题。以致有人喊出“网红有毒”的质疑声。
当然,互联网经济从来不会自动解决掉那些一直存在的传统性问题,不论是假货、黑餐厅还是三无产品,恰恰是传统线下一直暗流汹涌的存在,也恰恰是对政府监管职能的拷问。因此,如果说今天包括网红经济在内的互联网产业可以真正获得令人“兴奋”的发展,而不是伴随着种种“害怕”,除了互联网公司自身对于社会责任的担当之外,还需要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及时调整监管思路,使监管跟得上技术的应用以及业态的革新。
网红经济不应只是眼前的苟且,更健全的监管与更健康的消费环境才是“诗和远方”。